多方联动让教育惩戒权给课堂立规矩
2020-12-30 09:46: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日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推动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教育惩戒权,一直是社会、家庭、学校、老师广泛关注的课题。对于“熊孩子”的管理,如何明确边界、坚持适度原则,同样是公众存在争议的焦点和核心。“一管就错”与“不管就乱”之间的矛盾,也从来就是课堂亟需破解的难题。事实上,网络曝光个别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往往引发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争锋,正是因为教育惩戒权未能有效厘清,缺乏法治上和规则上的基础支撑。 教育本身在于匡正纠偏,教育惩戒权很大程度上是给课堂立规矩、树风气,要知道“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若缺乏对孩子依规依法的惩处,必然会因“破窗效应”,干扰整个教学秩序。想必,这也不是广大家长希望的结果。当然,在构建课堂秩序过程中,不能因为“过宽裁量权”导致教育惩戒权失衡失范。所以说,为何要给教育惩戒权“正名”,正是明确边界、保持适度,既能够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又能够发挥教育风化育人的作用。 当然,教育惩戒权不能偏离“教育”的内核。潜移默化、循循善诱,才是教育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教书育人、立德化人最深沉的价值。在课堂教学、教书育人道路上,广大教师自身的修养、道德、品质、操守,是感染学生、引导学生的关键因素。所以说,教育惩戒权不能成为“任意挥舞的大棒”,而是起到辅助作用的“催化剂”。从某个角度上说,教育惩戒权也是教育成效、教学成果的试金石,能够试炼出学校在规范管理、文化塑人、校园风气等各方面的综合水平,试炼出教师在课堂课外言传身教、躬身力行、孜孜不倦的作风品格。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教育化人、育人,更多的不是硬性灌输和生板倾斜,而是精准到人的滴灌、慰藉人心的呵护。教育惩戒权能够维护课堂秩序、校园规则,但是对教师的教育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本领有着更高要求,除了精神发力、掌握分寸,更要让教育深核理念在“教育惩戒权”的运用中得到更好彰显和诠释。 教育事关国家和民族希望,也是家庭和家长的期待。 教育惩戒权给课堂立规矩,别成教师单打独斗的“独角戏”。课堂是教师和学生的互动平台、成长舞台,背后是庞杂、宏大、深远、整体的系统工程。所以说,用好教育惩戒权,还需社会、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各方资源力量集结到课堂,奏响教育化人的“大合唱”,才能真正将教育惩戒权转化为孩子成长成才红利。(段官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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