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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才赋能,迈出乡村振兴新步伐

2021-03-15 08:51:55 作者:婧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说起检察院派驻的专职乡村工作指导员郭加信,贡口村村民无不竖起大拇指。在郭加信驻村工作期间,该村连续两年被镇政府授予“集体增收奖”,并获省级文明村称号,小渔村也因此焕发出了生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发展滞后的村子产生如此大的变化?这还要从村里的一场诉讼说起。(3月12日 检察日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新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总体部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管是未来5年以及15年规划,还是今年的具体规划,我们都能够看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阶段的工作要点,也是新时期工作的重心。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而“人才”不仅是科技人才、网络人才、管理人才、服务人才,要实现全面乡村振兴,涉及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个振兴”,自然人才也需要多元化,而法治人才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要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成效,就需要让法治人才“香”起来,才能更好地为乡村振兴赋能,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

要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营造乡村振兴良好的发展氛围。矛盾纠纷是乡村治理中的“梗阻”,也是乡村振兴中必须要解决的难题,这就需要发挥好法治人才的作用。贡口村作为一个典型的渔村,靠海吃海,村民庄某某与村集体签订了虾池承包合同,但是在延期满以后,并没有交还村集体,这样的方式不仅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更关乎每一个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对乡村振兴中这种难以调和的矛盾,就需要树立法治理念,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才能为乡村振兴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要用好依法治理的办法,凝聚乡村振兴前行的发展共识。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仅要重视损害村集体利益的问题,更需要解决好。僵持4年的养虾池纠纷,不仅让庄某某一直占用,还通过转包的方式收取租金,更是为其它养殖户做了错误的示范,纷纷效仿,让村集体的收入减少,群众的利益受损较大。通过检察院派驻的专职乡村工作指导员,采取法治的方式,进行多方协商来解决这个难题,不仅化解了养虾池的矛盾,更是打通了乡村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更是赢得了村民的信任,凝聚乡村振兴前行的发展共识,让村庄持续向前发展。

要让法治人才“香”起来,打通乡村振兴的各种矛盾纠纷。人才是第一资源。在养虾池纠纷中,我们看到了法治人才在关键问题发挥出的巨大作用,在一次次上门释法说理中,既宣传了法律,也让村民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才能让庄某某和村集体达成和解协议。一次纠纷的解决,既让法治人才“香”起来,也让村民对干部更加信任,让干群之间的关系更融洽,更盘活了一个村,更好地推动乡村各类工作的开展,加快乡村发展的速度。

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各项工作落实,尤其需要把目光聚焦在每一个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疏通发展中的“梗阻”,用好法治人才,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用好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营造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让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变成村民越来越红火的好日子。(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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