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精神亮点解读: 共绘新农村美丽画卷
2013-12-31 11:23:25罗鸣灶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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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罗鸣灶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在新一轮深化改革进程中,我市“三农”工作将如何推进呢?《中共三明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首先,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这是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审时度势、顺势而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把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突破口来抓,制定出台一系列土地流转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全市土地流转工作稳步推进。 沙县土地信托流转经验,为我市各县(市、区)土地流转和农业经营提供了借鉴经验,即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农地属性、不改变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可以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为了缓解规模经营业主生产资金困难,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给予规模经营业主奖励。此外,我市还引导农业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更加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的持续推进和流转规模的日益扩大,为构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发展现代农业注入了新动力、新活力,培育提升了新型经营主体,做强做大了花卉苗木、养殖业等新兴农业产业,越来越多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设施农业项目成为亮点。 其次,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成为三明林业工作的一大品牌,为了全面推进深化林改工作,促进我市林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决定》着眼新形势下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深化改革措施。 我市健全林权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村造林大户和种养能手等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森林资源流转,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林业效益。 为了让林业资源更好地转化成发展优势,我市要加快生态休闲旅游发展步伐,并依托全国首个“国家林业生物产业基地”这一平台,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增加林业效益和林农收入。通过福建林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推进林权市场化运作,是我市林业产业的一大亮点,不仅实现了林权资本化、资产化,而且可以加速推进三明林产业发展。 既要青山,也要金山,朝着“百姓富、生态美”目标,我市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中,一定能绘就一幅新农村美丽画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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