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2015-01-12 17:27:20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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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对人才公寓的属性、建设方式、申请对象、申请程序、租住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规划建设。每年根据引进人才情况,结合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和引进人才的区域分布,制定人才公寓配建、购买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配建人才公寓,或市财政局负责通过购买政府安置房、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人才公寓。市财政局市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营运中心拥有人才公寓的产权,并负责对人才公寓的适当装修,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申请对象。凡在市区无住房,且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在市区没有住房交易行为,在我市创办企业(研发机构)、已被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长期在我市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的各类高层次的人员。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两院院士;②国家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③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省、市优秀人才等;④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各类人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且符合我市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指导目录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或市技能大师、首席技师等荣誉称号的高级技师;⑤工业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团队核心专业技术人才。其中,①、②类人才可免租金租住一套面积不少于100㎡的人才公寓,其他高层次人才可免租金租住一套面积不少于60㎡的人才公寓。 ——申请程序。①受理。申请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②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③分配。资产中心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名单、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综合人才层次、实际贡献、工作时间长短和申请先后顺序等因素,制订分配方案。 ——租住管理。市住建局下属单位三明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负责人才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等工作。租住人不享有人才公寓住房收益权、处分权、占有权。资产中心对人才公寓使用的情况进行经常性了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其他保障。除了提供人才公寓外,我市还提供了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房等人才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主要面向在明发展好,想在明永久居住的人才,对符合《三明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各类人才,可按市场价70%-80%购买一套限价房。公共租赁房主要面向对符合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三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人员可组合租住公租房,租金按市价的50%收取,由入住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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