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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凤岗一干部接受宴请 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5-01-20 16:52:07肖晓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洪元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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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月20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福建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南安市林业局于2013年1月至6月,多次伪造会议费支出票据,套取9.5万多元用于报销接待费,且超标准接待问题突出。该局局长陈维贤、局办公室原负责人洪森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办公室干部王星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办公室干部张自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沙县凤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谢昌武于2014年8月25日,在对凤岗街道西山村应征入伍青年家访后,接受西山村村委会的宴请。谢昌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宴请所产生的个人费用。

东山县西港盐场党总支书记蔡如坚于2013年3月借新房乔迁之机大摆宴席,收受礼金1.9万元;同年12月又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收受礼金4.7万多元。此外,蔡如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蔡如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闽清县工商局池园工商所政治指导员黄声喜于2014年11月30日(周日)在单位值班过程中,私驾公车并搭载朋友办私事。黄声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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