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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去年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6亿元 涉及劳动者1万多人

2015-02-12 10:00:28阮忠 范立淮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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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市持续对建房、建市政工程、湄渝、厦沙和漳永高速公路、三明长深高速公路连接线、国道205改线、南三龙铁路等合同段96家用人单位逐个检查,现场为6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6万元。到目前为止,专项执法监察行动追讨拖欠工资12393.09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2247.83万元。

去年初,我市制定了《三明市2014年预防和治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三明市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协调领导小组,编印和发放《劳动者维权手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宣传材料,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和网站及手机短信平台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将乐“零距离服务队”每周巡回检查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做法成为典型在全市推广。

 为了确保工作都顺利开展,我市全面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并由建筑领域逐步扩大到交通、水利、电力、铁路等其它基础设施领域及有欠薪劣迹的企业。截至目前,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8423.65万元,涉及559个工程项目,共启用企业工资保证金130万元,涉及农民工209人。向公安机关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罪案件14件,公安机关立案12件,尤溪人民法院已审结1件,判决被告人蒋隆任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抓获逃匿犯罪嫌疑人9人,共支付被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78.70万元,涉及劳动者814人。

与此同时,我市制定的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发挥积极作用,市本级财政筹集2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共筹集1650万元,处理拖欠工资案件突发事件24件、涉及劳动者2722人。沙县启用企业欠薪应急保障29.67万元,有效解决辖区内金古园区金耀玻璃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拖欠员工工资问题。

我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示范活动三年行动、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行动”,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418份,规模企业劳动合同覆盖率达100%,8408家企业劳动保障书通过审查,修改完善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651份,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1472份。欠薪举报电话24小时全天候服务,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咨询)2451件,立案查处783件,结案率达100%,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6093万元,涉及劳动者12684人。

去年5月,我市“无欠薪网格”开始创建,梅列、三元、永安、将乐、沙县、尤溪等6县(市、区)同步试点;8月,在建设施工项目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全面展开,市本级确定国道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A1、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南龙铁路(NLZQ—4标项目经理部)、三明学院紫荆园2号学生公寓项目经理部为试点项目部。各县(市、区)也在每个行业确定了1个试点项目,沙县要求施工企业将工程款的30%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将乐县要求建设单位将材料款与工资款分列拨付,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并将其做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之一。

去年底,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把工资清欠作为全年的头等大事来抓,此举共查出并及时整改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9936.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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