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首例因当事人非法采砂触犯刑罚被起诉案例
2015-04-27 10:12:42吴海珠 郑 翔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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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砂石料是重要的建材类矿产资源,盖房子肯定少不了砂石料。罗某想在砂石料上捞点好处,打起了非法采砂的注意,没想到自己竟“采”进班房里。日前,永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罗某依法提起公诉。这是永安首例因当事人非法采砂触犯刑罚被起诉案例,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不少盗砂者。 2007年来,罗某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然村山头采挖砂石料,而后购买洗砂设备,偷拉电网,私设洗砂场非法进行洗砂,造成自然村建筑用砂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在此期间,国土资源局曾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采砂行为通知书,但罗某置若罔闻,仍然继续违法采砂卖砂。经鉴定,罗某非法采砂卖砂4707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291834元。原来河中鱼儿嬉戏,两岸花红柳绿的景象早已不复返,如今自然村内河道变窄河水浑浊,两岸零星堆放沙土。 点评:国家明文规定,开采矿场资源须经严格审批许可。但是,近年来伴随着地方经济建设中众多项目的实施以及一些公路、铁路重点项目的开建,刺激着河道采砂业的“飞速”发展。为谋取暴利,罗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43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在此提醒,切忌不要为谋一己私利,肆意违规破坏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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