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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对沙县小学班主任津贴政策提出质疑 县教育局解答

2015-12-17 11:30: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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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4日讯 “三明市沙县规定小学班主任每年有1500元的班主任津贴,可是学校班子成员却没有同等待遇。”近日,网友“白菜子”在《直通屏山》对沙县小学班主任津贴政策提出质疑。

沙县小学班主任津贴政策如何规定?学校班子成员能否享有同等待遇?12月8日,沙县教育局向《直通屏山》发来专函回复进行解答。

沙县教育局称,为调动中小学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沙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78号,从2013年春季新学期开始,班主任津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50(一年按10个月计),所需经费由学校自行统筹解。

由于目前国家和地方均无支持班子成员可享受视同班主任待遇的相关政策,“为此,现阶段还望班子成员始终如一,率先垂范,努力做到责在人先、利在人后,为学校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网友留言】

网友“白菜子”:沙县县政府会议纪要提出规定小学班主任每年有1500元的班主任津贴,可是学校班子成员不能同等待遇。从工作现实出发,每个学校的班子成员在繁重的学校工作中付出很多心血,为什么连个班主任都不如,干活有份,待遇没有。我们觉得,这个会议纪要不实际,不得人心,很多学校的上级检查主要都是班子成员加班加点完成的,各类工作是班子成员认真完成的。这样的做法大大伤害了学校班子工作的积极性。 【详细】

【回复单位:沙县教育局】

《直通屏山》编辑部:

贵部通过网友留言来信收悉。就网友反映“小学班主任津贴”问题,根据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有关班主任津贴事项。1988年为提高班主任待遇,国家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印发《关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建立中小学教师超课时酬金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88〕23号)。为进一步调动全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提升班级管理水平,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2年12月,县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提高全县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的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从2013年春季新学期开始,班主任津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50(一年按10个月计),所需经费由学校自行统筹解(沙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78号)。

二、有关学校班子享受同班主任待遇事项。学校班子成员加班加点,工作确实辛苦。目前,国家和地方均无相关政策支持班子成员可享受视同班主任待遇,为此,现阶段还望班子成员始终如一,率先垂范,努力做到责在人先、利在人后,为学校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沙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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