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燃气公司两个月不到扣缴百元滞纳金
2016-01-25 09:14:19揭晓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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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三明市三元区的戴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被收过好多次燃气费滞纳金了。“现在基本什么费用都是绑定银行卡来代扣的,每个月水电费、燃气费、数字电视费等一大堆费用,不会一个个去查看是否扣费了,基本都是通过各项费用的扣费短信来了解,也只有燃气费会因为卡里余额不够导致未扣费并产生滞纳金。”戴女士说。 滞纳金上不封顶是否合理? 燃气的足额扣费制引发市民的质疑,催款方式单一也受人诟病。 “只靠贴单的方式提醒用户,会不会不太负责任?不小心被风刮了或者被人撕了怎么办?” 网友“kardel”向记者抱怨。三元区的戴女士也认为:“网络这么发达,还靠人工贴单催款,是不是太落后了!难道就不能来个短信或电话通知?” 记者调查发现,我省各地燃气滞纳金每日收取标准都是收所欠金额的3‰,而且上不封顶。福州的王先生2013年被公司派到国外工作一年半,因为走的急,很多琐事没有来得及处理清楚,等到他回国后再去缴纳燃气费,却发现被收取了1000多元的滞纳金,这接近于本金的两倍。 记者随机采访了40位家里有使用燃气的福州和三明市民,其中40岁以上的市民基本没有出现被收取滞纳金的情况,而40岁以下的市民则超过一半曾经因为忘缴或者卡里余额不够而被收了滞纳金。绝大多数市民认为,燃气公司收取滞纳金的标准和方式是不合理的。 律师:“滞纳金”过高可申请仲裁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告诉记者,从本质上说,滞纳金是约束违约责任的方式,类似于违约金。对于拖欠燃气费这一行为就算要收也应该收违约金。 陈律师说:“滞纳金一般用在行政管理领域,比如税务机关、交警部门等行政部门追缴费用。而水、电、燃气等非行政部门应该更适用于违约金。而如果严格按照最新合同法司法解释,违约金总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20%的,视为‘过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陈律师认为,依靠滞纳金不断叠加去约束欠款人行为的方式是比较落后的,如果能从法制上改变这个收取标准,自然可以让燃气公司改进对用户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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