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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完成排污权交易额居三明市首位

2016-03-26 10:57:14刘静云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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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忙着调试刚建成的5号锅炉脱硝除尘和脱硫提升改造设施。该公司利用排污权出让获利资金进行废水、废气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锅炉排放优于新的排放标准,污水排放稳定达标。

截至2月底,沙县已完成排污权交易额3895万元,占全市的58%,居全市首位。

排污要花钱,减排却能挣钱。沙县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去年4月,成立沙县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充分发挥金融和市场的杠杆作用,合理利用排污权,由企业出售、抵押或租赁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实现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为中小企业盘活排污权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核定排污权,厘清企业存量是排污权交易的基础。沙县落实企业可交易排污权量,盘活富余排污权,目前核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沙县造纸行业已审核通过排污权化学需氧量4994.2吨、氨氮334.9吨、二氧化硫2258.94吨、氮氧化物1452.1吨,其中可交易排污权化学需氧量3194.4吨、氨氮174.7吨、二氧化硫285.14吨。在此基础上,企业可通过出让富余排污权,既减缓企业资金压力,又能提高企业实施污染减排的积极性。

除了交易,排污权还可抵押贷款或租赁,为中小微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沙县积极协助企业将获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题。目前,在县环保局协调下,沙县农业银行已试点开展排污许可证质押贷款业务,已有沙县五丰农牧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利用排污许可证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2700万元。

排污权交易增强了企业减排治污的内生动力,变“要我减排”为“我要减排”。2014年,沙县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二五”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去年,全县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度减排11.5%,氨氮减排7%,二氧化硫减排3%,氮氧化物减排6.3%,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评分全市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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