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女检察官法外柔情 结下母女之缘
2016-07-04 11:20:09彭峰 彭清水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王娇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在梅列检察院,流传着这样一件“怪”事:一位尚未结婚的女检察官被一名20岁的女学生称之为“妈妈”。在今年的母亲节那天,当这名女学生到院里给“妈妈”过节时,检察官李艳琪的眼眶里泛起了点点泪珠,思绪飘飞到了两年前的那个春夏之交。 2014年4月,小兰是我市某中学高二学生。一天,在做课间操时,一位男同学的玩笑让她觉得伤了自尊心。而平日里,这位调皮的男同学总是会说一些让她感到厌恶的话,想到往日的种种受挫,小兰抑制不住内心的怒火,掏出了口袋里的美术刀,朝男同学的脸上划了过去。悲剧就此发生:刀锋恰巧落在了男同学的眼角处,血流不止。 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男同学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原本,这只是一件同学间打闹的小事,却因造成伤情,而变成了一起刑事案件。而被取保候审的小兰,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李艳琪就是这起案件的经办检察官。她在翻看卷宗笔录时,得知小兰当时只是想警告一下男同学,并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而其父母也积极和男同学的家长沟通,请求谅解。 梳理完案情后,李艳琪还走访了小兰的老师和同学得知,小兰是一个性格内向的女孩,但平时遵守纪律,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她的遭遇,让李艳琪想起了自己高中时代,亲眼看到同班的男同学,在他人的怂恿下,参与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后来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了缓刑,从此断了上大学的路。 “如果因为这件事,不能参加高考,她今后的人生该如何是好。”李艳琪实在不忍心看着这个女孩就这么“毁”了。在对小兰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后,李艳琪认为该案情节较轻,应作不起诉处理,并提交梅列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2014年7月,梅列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对小兰的行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小兰得知这一消息后痛哭流涕,表示一定更加努力学习,报答大家对她的关爱。也正是从那时起,小兰开始称呼李艳琪为“妈妈”,而李艳琪也更加关心小兰,经常与她谈心,鼓励她好好学习。一年后,小兰在高考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考上了理想的本科院校。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