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2016-07-26 09:57:10 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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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三明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建宁县老区办原主任魏正福优亲厚友、挪用老区经济开发基金问题。2007年10月至2015年4月,魏正福多次违规使用老区经济开发基金。其中,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将5万元借与其胞弟使用;违反工作纪律,将26.88万元占为行政经费、1万元借与其他公职人员使用。2016年5月,魏正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明溪县盖洋镇妇联原主席兼残联理事长邱兰秀骗取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问题。2012年和2013年,邱兰秀利用其管理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工作的便利,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私自以他人名义办理巾帼扶贫小额贴息贷款12万元,骗取贷款贴息7872元,并占为己有。2016年7月,邱兰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田县良种场场长兼党支部书记黄志金失职渎职,导致“阳光工程”培训专项资金被挪用问题。2013年11月,因黄志金不正确履职、监管不到位,导致大田良种场在开展“阳光工程农业技能培训”中,“阳光工程”培训专项资金26347.5元被挪用,用于支付单位日常费用。2016年7月,黄志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明市纪委在通报中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加压力、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共同推进扶贫攻坚大局。要强化问责,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持续巩固和拓展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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