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三明林改:点“林”成金 带动林农脱贫致富
2016-08-09 09:42:54苏诗苗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王娇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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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新一轮三明林改瞄准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勇于探索,拓宽思路,点“林”成金,造福于民。 传承三明林改有益做法,自2014年起,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上部署,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林业部门狠抓落实,围绕推动林业资源转换为资产、转变为资金、转化为资本,着力创新林业金融、经营主体、配套机制、服务体系,探索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的发展路子,让林农得实惠,企业得资源,国家得生态。 8月6日,永安市小陶镇欧头村村民管本维告诉记者,新一轮林改以来,自家的林地经营起来心中更有数,管得更精心,效益更明显了。 林业金融再探索 林权抵押贷款是三明林改的首创,在实行当中,由于成林时间较长,金融融资时间较短,一长一短,这种金融错配,一直困扰着林业借助金融加快发展。让林子更有效融资,林业加快发展,这是我市新一轮林改的有力举措。 永安爱民爱春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周爱民说,找商业银行贷款,还款压力大,主要是银行贷款期限短。贷款周期短、还款压力大还会带来一个更大的问题,三五年周期里,林农只有通过大量采伐来满足还款资金的缺口。另一位林农说,林子还在发育期间,就被砍掉了,这对林农是个很大的损失。 银行参与林权抵押贷款,在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有自身的考量。一位银行分行负责人说,林权是否清晰、是否可转让、是否可变现是一方面,降低不良率是另一方面。一位金融界人士说,金融部门的顾虑还有,由于银行没有专业的评估团队,林地到底值多少钱不内行。还有山林遭遇火灾病害损失,导致林业贷款出险后,抵押的山林如何处置变现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改革势在必行。去年7月,在市委、市政府决策下,市林业总公司、福建乾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三明中闽林权收储有限公司,为林农林权抵押贷款等林业金融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解决林子评估和风险化解等问题。目前,全市类似的林权收储机构已有12家,有效地推动了林业金融发展。 推进金融创新,我市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的基础上,引入资产评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使之形成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收购处置、收储兜底“五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解除了金融机构的担忧,让金融“活水”更快更好地流向林区。两年来,全市新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2.8亿多元,其中林权按揭贷款8.1亿多元。 林权分置再创新 山上有林,手中有证。我市在上一轮林改中,将林子分到林农手中。随着林改的深入,林地在林农之间较为频繁地流转。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以往林地经营权只能靠流转双方签订的合同来保护,纠纷时有发生,一纸合同无法让受让双方获得安全感。 有没有一种办法,让受让双方都感到安心?我市积极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通过核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实现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既保护林农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让经营权流转方放心经营,为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打下了基础。 在松树上成功试种铁皮石斛后,沙县夏茂青钱柳家庭林场的洪场长,又在桂花树上试种成功,这让他激动不已,这种仿野生环境下种植的铁皮石斛售价不菲。洪场长说,沙县为林地经营权确权发证,他所经营的3800亩林木山场,县里一次性发放给他18本林地经营权证,这是他最高兴的事,自己终于敢再扩大投资规模了。 改革源于创新。一位林业专家说,这项改革突破了现行林权管理制度中制约林地转包、租赁不能办证的难点,对流转的林地经营权进行确权,为林地流转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提供权益证明,同时也解决了林地流转后农户不愿过户、政策不许过户、银行不敢贷款等问题。“三权分置”让受让双方吃下了“定心丸”,林子因此活了起来。今年以来,全市林权流转689起,面积19.1万亩,交易额3.47亿元。 商品林的改革,带动了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创新。尤溪县西滨镇探索“联效计酬、综合管护”新机制,将全镇的生态公益林集中起来,对不同行政村、不同区位和面积小而分散的生态公益林进行整合,将原来小面积分散管护转变为大面积集中管护,每位护林员都有足够的管护量和薪酬保障,提高了生态公益林管护效果。 从商品林到生态公益林,新一轮林改带动了生态建设的创新。永安市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建立财政资金引导、政策性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模式,用于赎买重点生态区位林子,“为明天储备绿色”。两年来,共筹资8300万元,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2.3万多亩。 经营改革再前行 护林管林,致富小康。近年来,股份合作林场在我市农村方兴未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市现有家庭林场586家,经营面积108万亩;林业专业合作社933家,经营面积216万亩;股份林场105家,经营面积92万亩。全市已累计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998家,经营面积779万亩。 几年前沙县凤岗街道西霞村成立沙县西霞新园林场,将上一轮林改规定保留的村集体山林、落实产权到户的山林,实行统一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制成立的新园林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59万元,其中村委会占30%股份,全体村民占70%股份。公司对村集体原出让的林木,在采伐后,收回采伐迹地实行村民集资造林;代管村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受委托经营村民由于外出做沙县小吃等导致无法自营的林木。公司通过多种形式获得林地经营权,现有经营面积1.3万亩,解决了原有经营方式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受到村民的好评。 创新来自实践。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拥有林地面积1.2万多亩,其中商品林1.1万亩,村里以村民林业分红的基数来确定每年的采伐面积。村股份林场将这1万多亩的商品林分割为30个块状网格,每年采伐面积严格控制在300亩,这样全村林地可以实现30年轮作,既保证了山场可持续更替,又保障了村民股东每年享受固定的林业分红。有了好的经营管理和合理分配机制,下村股份林场快速发展,连续5年向全体股东人均分红1000元,林场的红火带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几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下村积极推进公益事业发展,今年以来这个村投入130多万元,完成河道整治、旱厕拆除、廊桥修复、村口景观节点建设、公路沿线美化绿化等项目,村容村貌实现了很大改观。 通过新一轮林改,促进了林业发展,近两年,全市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92.7万亩,约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全市亩均林木蓄积量6.6立方米,居全省第一,其中新型林业经营组织亩均林木蓄积量8.9立方米。全市有11个县(市、区)被评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促进了林产转型,2015年全市实现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626亿元,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的产业集群;实现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产值112亿元,成为全市增长最快的新兴产业。促进了林农增收,全市农民人均涉林纯收入386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1.28万元的30.2%,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发展寄予的新希望,也是三明新一轮林改的孜孜追求。改革无止境,我市林改搭乘生态文明建设和风,扬帆再前行,驶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彼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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