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大田县电信公司执行不同产假标准
2016-09-01 15:01:39王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网友留言】 网友“dtzyy”:三明大田县电信公司不遵守法律法规,近日出台规定正式职工产假158天,合同工(技发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产假却只有98天,违反了福建省出台的产假最少158天的规定,望给予职工同等休假权利。 【详细】 【回复单位:三明市卫计委】 《直通屏山》编辑部: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符合《条例》规定的对象,都应享受法定的婚假、产假或照顾假。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委及时联系了福建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及大田县分公司,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促其尽快落实《条例》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目前,该公司已执行《条例》规定,让职工享受法定的婚假、产假、照顾假。 三明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29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