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二五”期间水利投入113亿元
2016-10-13 09:19:19巫瑞万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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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市不断创新治水思路,重大工程明显提速、民生水利持续加强、防汛减灾成效显著、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改革管理持续深化、科技水平不断提高、行业能力显著增强、水利投入大幅增长,治水兴水全面进入新阶段,水利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以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保障。据统计,这五年全市水利投入113亿元,比“十一五”的24亿元增长了370%。 治水思路不断创新。各级水利部门根据《三明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创新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重大工程明显提速。推进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流域综合治理等四类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5.582亿元,占完成投资总额113.16亿元的49.1%。特别是建设了宁化县黄山寮水库、东坑水库、清流县俞坊水库、岭官水库等4座小型烟基水源工程,正在建设明溪县黄沙坑、尤溪县兴头、沙县双溪、永安市溪源等4座中型水库及将乐县桃源、尤溪县文坑、沙县松乾等3座小型烟基水源工程;推进闽江上游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三期、沙溪流域防洪工程四期(三明段)、明溪段、永安段等省级重点防洪工程前期和尤溪县汶潭水利枢纽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 民生水利持续加强。“十二五”期间解决了规划内114.917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建成12个县(市、区)农村安全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完成14座小(一)型和15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完成66个中小河流治理及尤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治理工程;实施7批次完成25个正在实施8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完成大田县文桃灌区、将乐池湖灌区、永安市安大灌区、泰宁县朱龙灌区、明溪渔塘溪灌区、尤溪县梅西灌区等6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1个大型灌排泵站即永安市鸭姆潭泵站更新改造,累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51.5106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0.243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972万亩。 防汛减灾成效显著。5年来,实施沙溪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尤溪流域防洪一期工程、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金溪流域防洪工程三期、闽江防洪三明段一期工程、沙溪流域防洪工程四期(三明段)、清流和建宁防洪重点县等工程,建成堤防85.18公里,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完成护滩清淤长度243.6公里,堤防加固10.4公里,新建护岸73.3公里,新建堤防321.35公里,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保护人口56.934万人,保护农田47.665万亩。同时,全面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超前部署、科学防抗,成功抵御了46场灾害性暴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了人员伤亡、减轻了灾害损失,特别是2012年成功抵御了9场灾害性暴雨,取得了全年因灾“零伤亡”的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生态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全面总结推广大田县“河长制”的经验,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建立一系列常态、长抓、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进一步推动流域河长制责任落实,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的目标。学习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5年来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6.53万亩,取得了显著效果,其中尤溪县已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抓好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建设,实施了8座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项目,目前已经完成7座水库水源地建设验收,另有1座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项目正在建设。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先后实施62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完成21座,验收5座。 水资源管理全面强化。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管理,促进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紧紧围绕水资源权属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水资源管理“三项制度”,强化保障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证科学合理用水,全市共发放取水许可证1558本。自2002年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来,我市坚持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作为取水许可管理和审批的重要技术依据。2002年至2015年,全市共完成审批291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十二五”期间,我市水资源费征收额达1.8906亿元。此外,积极推进水资源保护。 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继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实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完成宁化、明溪等两个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完成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组织编制了防灾减灾、水资源保护、治涝、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等一批重要规划,并以县为单位修编了500平方公里以下流域综合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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