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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出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2016-11-03 09:41:34陈雪珍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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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三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中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进行了规定。其中,网约车辆必须满足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籍注册地在三明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和车内设有2个或以上具有实时摄像、录音功能可清晰记录车内驾乘人员情况的摄像及存储设备,车型档次高于当地当前巡游车平均价格,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有效期市区最长不超过6年,其余各县(市)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有效期为网约车的经营期限,此外,向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规定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在5个工作日之内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

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目前市区出租车404辆,全市出租车1066辆;网约车注册数1600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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