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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回眸

2018-01-17 11:22:40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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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生态立市战略,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强生态领域的监督,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服务三明生态市建设。常委会坚持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作用,针对我市生态建设的长远性、重要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在2016年3月和5月分别作出《关于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基础上,2017年2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重点、职责和主要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7月,组织开展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提出了4项针对性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11月2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行使监督权,助力生态文明常抓不懈。常委会紧紧盯住空气、土壤、饮用水3个环境保护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确保我市空气清新、青山常在、饮水安全。力促空气清新。面对空气污染的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持续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调研及视察,向市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和调研建议的研究落实,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落地落实,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上半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9个设区市排名倒数第二位上升至第五位。力促青山常在。2017年,关注水土流失治理,持续进行监督,市政府编制完成《三明市“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2016年-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其中,《三明市“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已经批准实施;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加强矿山整治,矿区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力促饮水安全。针对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市区饮用水源问题,对市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意见,加强东牙溪水库及水源地水质保护,加快第二供水工程建设。目前,完成了市区饮用水源地水体生态修复一、二期项目和第二供水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保证了市区饮用水供水安全,满足市区供水需求。此外,对于饮用水安全,市人大常委会还充分行使立法权,将《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并开展立法调研,协调、推进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条例草案一审工作。《条例》的制定出台,将为市区饮用水安全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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