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1条支持民企发展措施出台

2019-07-03 10:30:44李远明 邝婧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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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通知,明确21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方面,包括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和推动民营企业品牌与标准建设5条措施。如: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购买云服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工业企业自身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年可节约15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按照节约每吨标准煤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优秀企业争创国家、省、市质量奖,对获奖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包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减轻企业用工成本、降低民营企业用电用气成本4条措施。如:落实现行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税额标准下调20%计算缴纳,但最低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税额标准下限;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工业企业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增加容积率并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对已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僵尸企业”除外),经批准可缓缴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12个月;简化用电报装流程,推行160千伏安以下低压接入,压缩电力施工时间,建立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联合审批,低压短距离掘路施工实行备案管理,由供电企业直接实施等。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包括健全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用好政策性帮扶资金和拓宽融资渠道3条措施。如:积极对接省上150亿元纾困基金和20亿元纾困专项债,有效帮扶我市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企业纾困,化解股权质押等风险;在主板或科创板上市、“新三板”挂牌交易、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由受益地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等。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包括放宽民营经济准入条件、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清理各类拖欠资金等5条措施。如: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9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最多跑一趟”;开展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不履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清欠行动,对已发生的拖欠款项“限时清零”。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包括畅通沟通渠道、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水平、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和加强对民营经济正面宣传等4条措施。如: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建立健全“e三明”政企直通车制度,及时解决民营企业诉求;将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推行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对诚信守法企业实行“无事不扰”。

(三明日报记者 李远明 通讯员 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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