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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实行林业执法新模式

2020-05-22 09:19:45  陈雪珍 李金祥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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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林业执法大队嵩溪中队执法人员日前在执法巡查时发现,嵩溪镇元山村合船公路边停靠着一辆运输12株杜鹃树兜的货车,经查验没有合法来源及运输证。林业执法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县林业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没收的树兜及时送往苗圃抢救种植。

去年5月,市林业执法支队在总结基层林业站“一带三”执法模式的基础上,率先在清流县实行分片区设立乡镇执法中队的新模式,结合实际情况,整合乡镇执法力量,按区位划分,设立嵩溪、灵地、嵩口、城关4个执法中队,每个中队带3至6个乡镇或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按属地原则实行案件管辖。把执法中队建在乡镇,设在林业站,由中心乡镇林业站长兼任执法中队长,采取人员统一调配、设备片区共享。据介绍,这样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护林员巡护的前端哨岗作用,及时发现案源线索,执法人员迅速反应,快查快办;另一方面有效解决了因森林公安转隶后的基层林业执法力量薄弱的困境。

乡镇执法中队运作以来,林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案发率逐渐减少。2019年,清流县立案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06起,比2018年的230起,减少了124起;2019年森林督查图斑违法案件也由2018年的68起减少到2019年的15起。

(三明日报记者 陈雪珍 通讯员 李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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