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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男子盗伐林木自制家具被抓获刑

2020-06-23 09:02:24  吴舒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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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3日讯(通讯员 吴舒婷)家中需要一张新桌子但缺少材料,便到他人所有的山场里砍伐木头欲运回自制桌子。日前,被告人林某因构成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9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林某因家中需要一张新桌子而又缺少材料,便寻思着到山场里砍伐木头回来自制桌子。林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携带油锯、柴刀到座落于将乐县光明镇光明村的“洋坑仂”山场内(林权属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伐倒杉木20株。同年10月份的一天,林某到“洋坑仂”山场将事先砍倒的杉木截桐造材,将部分大口径的杉木桐剥皮晾晒。2020年1月13日上午,林某驾驶自己的无牌正三轮到“洋坑仂”山场将晾晒干的杉原木34桐装车,准备运回家使用时,被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护林员当场抓获。经鉴定,林某砍伐杉木共计20株,合计立木蓄积3.1704立方米。被告人林某于2020年1月15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采伐他人所有的林木,立木蓄积计3.1704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林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缴纳生态复绿保证金,且已将盗伐的林木返还给被害人,可从轻处罚。综上量刑情节,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示: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违法森林法的规定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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