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法院为古稀老人追回“迟到”的执行款
2021-11-08 14:22: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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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陈某与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将乐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偿还陈某借款本金1.43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且消极应对,年迈的老人因此更为着急。“我71岁了,腿脚很不方便,我没办法下地干活,这一万多可是我的养老钱啊。”陈某在申请执行时焦急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刘某家中,向其释法明理,并对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当初你急用钱,陈某念及你们的交情,将自己的养老钱借给了你,如今,你也可以卖菜,有了收入,就把钱还给老人家吧!否则你不但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在执行法官的一席劝导后,便将1.43万元转到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上,并拜托执行法官将执行款交到陈某手中。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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