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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清流:“躲猫猫”避而不见 拘留震慑忙还钱

2021-12-13 15:05:23  林菲 熊中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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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林菲 熊中文)12月10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拘传+释法”措施,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期间,赖某多次到清流县龙津某五金店购买五金材料,并于2018年12月向五金店出具一份《欠款单》,承诺2019年1月1日前付清五金材料款29331元,逾期将承担违约金。在此期间赖某还款11000元,尚欠18331元材料款经多次催讨都未支付。该五金店向清流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赖某需向清流县龙津某五金店支付欠款及违约金22180元,但赖某仍拒不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房产土地等信息进行查询,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赖某均无法接通,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也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法院对赖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令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

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承办法官仍不放弃,通过各种途径尝试寻找被执行人赖某及其可供执行财产,12月10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承办法官带上法警立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厂房,依法将其拘传到清流法院。经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以及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下,赖某多方电话筹款,经过5个多小时沟通协商,晚上7点赖某当场支付了2万元欠款,并向申请人承诺将尽快偿还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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