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做实绿色文章 共享生态红利
2022-05-17 09:00:33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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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绿色文章 共享生态红利 ——三明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侧记 ●三明日报记者 卢素平 通讯员 周 杰 一方好山水,满眼皆覆绿。三明全市森林覆盖率78.88%,位居“中国绿都”榜首,四季绿意盎然。 这方林深水美之地,也牵动着习近平总书记的心。1997年4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将乐县常口村调研时,留下了“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殷殷嘱托,为三明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再次对三明的发展作出了新的重要嘱托。 字字千钧,厚望如山。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守护这片青山绿水。 建章立制 守护青山绿水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上月18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我市举办。作为参会者之一,首次来明的南开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徐鹤,对三明的好生态印象深刻,“三明生态资源禀赋良好,要重点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2021年,我市55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省第一;76个小流域考核断面水质指数排名全省第一;5个县空气质量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十,数量全省第一;5个县水质排名进入全省前十,数量全省第一,交出了一份喜人的“绿色成绩单”。 四个“全省第一”,是我市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守护青山绿水的有力证明。 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分论坛上,徐鹤还坚定地表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开展,落到实处。”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不成体系。 早在2017年,《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便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立法法修改后,我省获批的首个城市管理综合性地方法规。 此后,我市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先后出台《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织牢法律保障网。 通过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环境监测制度等举措,我市加快制度体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起重要支撑。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1231家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4528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获得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17.69亿元,资金总量全省第一。 建好了规章制度,如何抓落实? 《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以来,我市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56起,处罚金额1.14亿元。同时,探索构建“党政支持、人大授权、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的生态司法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拓宽生态环境领域司法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创新举措 凝聚环保合力 初夏时节,行走在沙溪河畔,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家住三元区下洋社区的市民廖之齐忍不住感叹道:“这几年,三明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更宜居了!” 朝着“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宜”目标,我市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加强水土流失和造林绿化,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不断创新举措凝聚环保合力。 以闽江上游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整体修复为核心,我市大力实施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五大重点工程,已有序推动103个修复试点项目,完成投资51.18亿元,建成大田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建宁县闽江源头保护等一批示范工程。 聚焦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平衡问题,我市充分发挥金融和市场杠杆作用,在全省先行探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改革,推动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目前,全市通过排污权出让累积成交总额4.4亿元,全省第一。 在三项改革的基础上,我市还在全省率先推行园区整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畜禽养殖和水电站环境信用评价,创新推出“水质指数”责任保险。 针对河湖治理管护“九龙治水”难题,我市探索河长制改革,率先在全省实行河长制,初步形成了“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全民参与”的流域保护管理新模式。2019年、2020年、2021年,我市连续三年获得省对市河湖长制考核第一名。更令人欣喜的是,2020年5月,三明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做到统筹兼顾。我市先行先试,把“大生态”环保理念融入“环保网格化监管”,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综合管护队伍,全市73个乡镇已建立生态综合管护队,其中建宁县、明溪县实现管护队伍100%覆盖。 环保治理成效凸显,各项激励和荣誉纷至沓来:我市被列为2020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全国仅5地市上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5000万元奖励;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的地级市,将乐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深化改革 推动绿色发展 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 在沙县区夏茂镇俞邦村,一棵郁郁葱葱的古樟树屹立于村口,为防止樟树因失重而倒下,村民在其周身砌上了一面混凝土“扶手墙”。而砌墙的钱,就是村民用当地的“空气”换来的。 这次交易,靠的是一张被称作“碳票”的凭证。 碳票是林地林木的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相当于这片林子的固碳释氧功能可以作为资产、进行交易的“身份证”。去年5月18日,我市举行林业碳票首发仪式,发放首批林业碳票5张,共计碳汇29715吨。从此,“空气”变成可交易、收储、贷款的“真金白银”。 林业碳票是三明深化林改的一项重要内容。 去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八项创新”,以建设全国首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为契机,深入实施林木采伐管理、林权登记管理、林票、林业碳票、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国有林场绩效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等制度机制,切实推进新时代林改再出发。 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林业信贷174.33亿元、约占全省的1/2,农民人均涉林纯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30.6%;全市林业碳汇实现交易金额1912万元,林业碳汇产品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均为全省第一。 从首创林权按揭贷款、“福林贷”等金融产品,到创新推出林票制改革成为全省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再到打造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三明大胆改、深入试,走出了一条生态惠民之路。 目前,我市在全国、全省首创16项绿色金融产品,并围绕绿色产业发展、绿色融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绿色金融政策支撑等四大体系建成“1+44”的政策支撑体系、识别认证体系、产业服务体系,有效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融资余额快速增长。2021年底,全市绿色贷款余额191.09亿元,增长58.78%。 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市还大力发展培训研学、休闲旅居、生态观光、山地运动、自然观鸟等业态,通过“森林+医养结合”“森林+观鸟休闲”“森林+温泉休闲”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两山”转化通道。 以法治守护青山绿水,以创新凝聚治理合力,以改革推动绿色发展……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新画卷,在三明广袤大地徐徐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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