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夫林之尧(左图,翻摄自林之尧脸书)自认像影星“林志颖”(图右,报系资料照),上网诱骗翘家少女,强迫他们到应召站卖淫。 东南网6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自认像影星“林志颖”的马夫林之尧,上网诱骗翘家少女,谎称介绍高薪工作,实则强迫他们到应召站卖淫,少女不堪每天接客12小时,逃出报警。板桥地检署依违反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嫌将林之尧等6名应召站成员起诉。 怨媒体用“不好看”的照片 据悉,林之尧辩称少女自己翘家,他只是受应召站首脑杜佳兴(55岁)之托找员工,且帮少女赚钱自立;林在警局看到新闻时,还抱怨媒体引用他“不好看”的照片,完全没有悔意。 起诉书指出,绰号“王哥”的男子杜佳兴,和妻子吴明慧(53岁)、女儿杜虹吟(27岁),长期在新北市经营“王哥”应召站,由妻女负责管控旗下女子,形成家族式色情应召站。 谎称谈感情 却推少女入火坑 曾是酒店经纪的男子林之尧(21岁),去年“转战”和杜嫌合作,林自认是貌似影星林志颖的“花美男”,在网络上用“杰少”名义和翘家少女攀谈,谎称要和少女发生感情,却将她们“推入火坑”。 林男假称要替少女找地方住,却把她们带到杜嫌的应召站,由杜男与妻子面试、挑衣服,再要求少女下海卖淫,林每次赚300元新台币不等“经纪费”。 一名16岁花名“小乐”的少女,被要求每天接客12小时,至少接3名客人,她受不了逃出,由家人陪同报警。 要求少女吃停经药 赶工接客 检警接获报案后监控发现,“王哥”应召站除媒介少女卖淫,还有印尼卖淫女子,冒充新加坡籍抬高价码,杜甚至要求他们吃停经药、避孕药,逼迫赶工接客。 板检今年2月6日指挥台北市刑大,到台北市北投区、新北市新庄区等地搜索,逮捕杜佳兴、林之尧等6人,查扣买春客名册、帐册等证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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