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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厦门全力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m.folksfolks.com 2013-03-07 06: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还积极争取了国家有关部委对于厦门建设两岸金融中心政策的支持。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授权厦门分局作为从事新台币双向兑换的业务审批的监管单位,为两岸资金的往来开通了渠道;厦台两地共有12家6对银行签订了人民币跨境清算的协议,厦门还有8家银行获得了新台币双向兑换的业务资格。在证券和保险方面,厦门也在积极争取当中。

为加快两岸金融中心的建设,福建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支持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从25个方面给予支持。为落实好国务院与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意见,厦门从9个方面出台了具体政策,在银行、证券、保险、租赁、股权交易、人才引进等方面为金融中心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刘可清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12个企业入驻金融中心,同时还有35个企业正在办理入驻手续,更多的企业正在洽谈。这些企业包括台湾方面的富邦银行、君龙人寿、统一证券等8家金融企业的入驻项目。

刘可清最后表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厦门金融市场的发育、金融体系的形成,有利于台企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更多的引进台资企业和境内企赴台,推动两岸进一步的交流合作。(中国台湾网记者杨丽)

  背景资料

  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并将“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正式确定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厦门市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2011年厦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68.97亿元,占GDP的7%,比重位居全国前列,金融服务及其配套体系不断完善,两岸金融中心加快建设,对台金融交流合作日益紧密。

《方案》赋予厦门在金融体制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有利于突破目前厦门市金融机构无法走出去,金融产品创新难等体制机制障碍,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引进金融人才,建设辐射海西、服务两岸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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