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交通运输部加大海峡两岸海运市场监管力度

m.folksfolks.com 2013-06-04 06:51  周音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北京6月3日电 (记者 周音)针对少数企业使用方便旗船非法从事两岸海上运输,瞒报、虚报相关进出口岸信息,逃避口岸监管,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部分港口企业、船舶代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未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等现象,交通运输部近日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人表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两岸海运运输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符合两岸航商的共同利益。

这位负责人指出,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深入落实停止外国企业经第三地绕航运输的政策措施,采取更加严格、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遏制。

具体的监管措施为: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港口企业、船舶代理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两岸有关单证的审核和查验工作。

对非法从事两岸运输的行为,一律严格责任追究,从严处罚。

强化现场监管,认真核查有关证件,形成监管合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海事管理机构要密切合作,相互通报情况,联合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调查。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港航企业和船舶代理企业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违规经营两岸运输企业和船舶的“黑名单”制度,纳入重点监管。

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两岸海运市场的全面监管。(完)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