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闽台往来 > 正文

台湾高校毕业生到平潭创业享优惠

m.folksfolks.com 2013-06-21 09:47  林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1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 通讯员丁瑞武)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近日出台政策,将对到当地创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实施四项优惠。

这四项优惠是:对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实行直接登记制,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内资有限公司的,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创业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贴息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奖励。对入驻实验区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的,3年内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所;参加实验区举办的会展和节庆活动,3年内展位费全免。实验区内无生活住房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公租房、人才房租金总额的60%补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购买限价商品房。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