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闽台往来 > 正文

福建公安机关遣返台湾通缉犯许建智

m.folksfolks.com 2013-08-14 09:2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静雯 实习生 赖志昌 通讯员 郑明) 13日中午,福建公安机关通过厦门-台北直航班机遣返台湾通缉犯许建智。

许建智,男,1973年9月10日生,台湾彰化人,因涉嫌诈欺罪于2009年被台检方通缉。今年4月26日,在福建省公安厅组织的打击虚假信息诈骗专项行动中,漳州市公安机关在厦门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许建智。经审查,许建智组建诈骗团伙,自2012年9月以来通过拨打台湾岛内电话,以网上购物填错付款方式、银行账户将被连续扣款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到银行ATM机办理所谓“取消业务”,将存款汇入预定诈骗户头。

应台湾警方的协助请求,大陆公安机关决定对许建智予以遣返。13日中午11时许,闽台双方警务人员在厦门高崎机场顺利完成遣返作业。

据了解,2009年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来,福建公安机关已遣返台湾通缉犯和犯罪嫌疑人共计39批89人次。

  • 责任编辑:刘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