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海峡两岸 > 正文

福厦海关推新措施促贸易 利好闽台交流

m.folksfolks.com 2013-10-12 06:49  陈悦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厦门10月11日电 (记者 陈悦)记者11日从厦门海关获悉,福州、厦门海关近日出台了十项措施,支持和促进福建省贸易便利化,其中包括推进两岸海关执法合作。

海关人士表示,在这十项措施中,对闽台海运、空运直航采取便捷通关措施,服务直接“三通”;规范对台小额贸易监管,引导对台小额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等措施将利好闽台交流合作。

在两岸海关合作方面,福州、厦门海关将积极推进两岸海关执法合作,探索两岸基层海关在商品估价归类、信息共享、执法结果互认、缉私缉毒、原产地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

为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福州、厦门海关在加快通关速度方面,将推进关检“三个一”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通关速度,降低通关成本;实施分类查验和查验分流,提高海关监管查验作业效能和口岸通关效率,引导企业守法自律;推行“分层分类审单”,简化通关流程,减少通关时间;严格审单工作时效,落实预约通关制度,提高通关作业效能;扩大出口区域通关适用关区范围,完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保障机制,优化海铁、海空、海陆、水水联运配合机制。

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福厦海关也将加强企业分类管理,全面推进分类通关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让守法企业享受更多通关便利;加强减免税政策研究,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加强统计分析预警,及时为地方政府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信息支持。(完)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