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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变约会性侵事件 台警察局宣传"三不原则"

2013-12-09 10:59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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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变约会性侵事件警察局宣传“三不原则”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网络交友变成约会性侵事件层出不穷,台北市警察局提醒青少年,网络交友谨记三原则:“不沉迷”、“不暴露”、“不私下交往”。家长要随时注意子女上网时间与状况,教导正确的价值观,子女和网友见面时,最好在附近陪同以策安全。

网络世界虚虚实实,歹徒藉诙谐关心的文字钓上被害女子,再约出来性侵的案例屡有发生。台北市刑警大队上个月破获天道盟卖淫集团,主嫌今年初在网络聊天室引诱桃园地区一名26岁女网友北上约会逛街,却乘机下药迷奸还逼迫喂毒与卖淫;女网友事后虽因主嫌被逮逃离魔爪,却疑似因吸毒过量暴毙身亡。

今年六月,新北市朱姓男子(22岁)透过网络“爱情公寓”与一名初中二年级女学生交往,女学生带初一小学妹和朱男一同到旅馆约会玩牌,朱嫌却乘机性侵小学妹。

警方指出,青少年身处网络时代,喜欢到网络聊天室聊天,就连做功课、找资料都和网络脱不了关系;网络交友对青少年已是正常与频繁,却也让有心人士利用网络吸引情窦初开的少女约会,再以强迫或引诱手段发生性关系。

警方呼吁,家长若要保护子女免受伤害,除要时常关心及注意子女生活与上网状况,更应教导正确的网络使用观念。

警方建议网络交友谨记三原则:“不沉迷”、“不暴露”、“不私下交往”;也就是不要沉迷网络影响作息、不要暴露个人资料及传送太过裸露的视讯及照片、与网友见面要在公开的场合。

子女若要和网友见面,最好不要单独前往,要有亲友陪同;同时子女也要告知赴约时间、地点及返家时间,才能确保行踪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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