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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偷吃人妻开房间 小三辩有“菜花”否认办事

2013-12-04 16: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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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员警日前发生婚外情,带着小三到汽车旅馆当场被对方丈夫抓奸,一气之下对2人提出通奸告诉。小三在法庭辩称,自己感染了“菜花”,根本不可能发生性行为。但法院发现2人在半年内,密集通联多达4000多次,足见关系匪浅,判处2人须连带赔偿女方丈夫40万元(新台币,下同)。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柯姓警官,因和罗姓有夫之妇有业务关系而认识,双方进而发展不伦恋。去年3月15日下午,2人一同前往高雄市某汽车旅馆开房间,罗女的翁姓丈夫得知后,会同庄姓友人报案并前往现场准备抓奸。一到房内就发现现场凌乱不堪,还有拆封过的保险套和用过的卫生纸。

翁男不堪妻子让他“戴绿帽”,愤而对2人提告,并要求500万的精神抚慰金。柯男和罗女均称说,当时2人碰面聊天喝酒时,因开瓶不慎溅的全身衣服都是,才会到旅馆开房清洗,否认发生过性关系。罗女还对法官说,自己因为罹患“菜花”,根本不可能发生关系。

法官不采信2人说法,认为即便感染菜花,只要带着保险套仍可隔绝传染;且翁男还提出柯男和罗女的通联纪录和译文,证明2人曾交往,柯男还曾向翁男道歉;法官更发现从2月至8月这半年间,柯男和罗女的通联纪录高达4000多笔,早已逾越了一般已婚男女应有的正常交往分际,仅管翁男要求赔偿500万精神抚慰金,但审酌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判决2人须连带赔偿翁男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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