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持械抢劫游艺场 五人获刑最重者被判16年
2014-01-08 16: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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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男子陈志豪、曾韦淳等5人去年在台中市、宜兰市及罗东镇多次结伙持械抢劫游艺场,得手6万多元(新台币,下同),昨分别被宜兰地方法院判16年2个月至7年2个月不等徒刑。 判决书指出,陈志豪(33岁)、曾韦淳(22岁)、林育龙(24岁)、陈秉达(23岁)等4人,去年7月4日凌晨,窃取他人车牌,挂在自己轿车上,开到台中市一间电子游艺场抢劫。隔两天又以同样手法,到罗东镇某游艺场持械行抢;犯案后,又开车到宜兰市1间游艺场行抢。警方据报追查,陆续将5人拘提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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