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啃老族寄居姐姐家 趁机偷钱3天花光96万
2014-03-11 10: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3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李姓宅男不事生产寄居姊姊家,不满日常被限制花费,趁姊姊和姊夫离台3天,竟偷走家中117万元(新台币,下同)现金,除在外租屋并付清1年租金,还购买家电、家具,甚至连续3天到酒店挥霍20余万元,遭警方逮捕时,赃款仅剩21万元。 李嫌供称,他只是想过过好日子。侦讯后,警方已依窃盗罪嫌将李嫌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21岁李姓男子没工作也没女朋友,每天宅在新北市板桥区的姊姊家里,日常所需全靠姊姊照料。7日上午,李嫌趁姊姊和姊夫离台旅游,且同住的母亲也带外甥回南部省亲,私自找来锁匠,谎称钥匙遗失,打开姊姊卧室门锁,盗走他们仲介土地所需的117万元。 9日晚间,李嫌姊姊返家,发现平时习惯上锁的卧室房门已被开启,存放在抽屉内的大笔现金不翼而飞,随即向警方报案,同时指称本应在家的弟弟,现下落不明,怀疑就是弟弟犯案。 警方查访李嫌友人,获悉李嫌已在外租屋,遂循线找到仲介李嫌租屋的房屋仲介公司,进而查出李嫌租屋处。警方昨天下午前往逮人,在李嫌租屋处起出电视、电脑、电视游乐器等大批家电,以及全新的家具、日常用品,李嫌坦承犯案,赃款仅剩21万4400元。 李嫌供称,因为平时姊姊限制他的花费,不让他购买想要的东西,他只是想让自己过过好日子,所以偷钱在外租屋,并购入大批全新家电、家具和日常必需品来享受。 警方调查,李嫌在板桥区租下1间套房,月租1万8000元,他除了付2个月押金外,同时1次付清1年租金。此外,李嫌自称从未去过酒店,故连续3天晚上到台北市林森北路上的高档酒店消费,挥霍了20余万元。 |
相关阅读:
- [ 03-03]台湾35岁“啃老族”不工作 掐母亲脖子讨钱
- [ 12-02]不孝女哄母亲过户房子 得手后翻脸不认人
- [ 11-05]仨孙啃老不工作 逼76岁阿婆每天卖花12小时养家
- [ 01-29]台女子当啃老族每月手机费过万 父亲管控却被告
- [ 10-30]孙子18岁就啃老 阿嬷屡劝不听很无助:怎么办
- [ 06-05]台湾男子暴力“啃老” 勾结朋友抢劫85岁老母
- [ 08-02]规范岛内“老人互助会” 保障“老有所终”
- [ 10-22]忧腌鱼族出现 “立委”盼官方协助青年找目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