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查封’,救活了我们的企业” 一家企业如果涉及债务纠纷,很可能会因为法院的资产查封而无力“动弹”。这样,企业经营不下去,最终不得不关闭厂房。“要不是法院采取‘活查封’的办法,帮我们缓一口气,我们的企业恐怕就熬不下去了。”说起曾经的“险关”,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崔丽心有余悸地说。 原来,巨茂光电(厦门)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太阳能电池封装和来料代加工的台资企业,发展前景看好。不料,2012年,这家企业被另外一家台资企业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涉案货款标的达200多万美元。同时,新日光公司还请求法院对巨茂光电进行财产保全。 受理案件后,厦门海沧法院涉台庭立即查封巨茂光电的厂房。不过,在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发现,巨茂光电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资金紧张,正急需动用厂房向银行抵押贷款。“财产查封很容易,但将使企业陷入发展困境,难以‘造血’。”于是,办案法官依法做通原告的思想工作,进行灵活变通,改查封厂房为查封厂里的机器设备。 可是,在机器设备的外部贴上封条,还是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活动。办案法官又动起脑筋,最终在机器设备内部贴上封条,既履行程序,又不会使员工产生抵触心理。 “这样的变通法,确实给我们喘口气的时间。”崔丽说,“尽管有诉讼在身,但企业还能抢抓时间,赶紧生产,赢得发展时机,那么,还清债务也就不成问题了。” 办案法官说:“查封财产不是目的,尽快化解原被告的诉讼才是终结办法。”经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今年春节后,巨茂光电获得了银行贷款和订单,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也还清了相关债务。 “这些创新性的司法尝试,帮助在厦台商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让他们看到大陆法院对台商权益的重视,增强了他们对大陆司法的认同感。”海沧法院副院长曹发贵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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