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知情不查? 或将遭"弹劾"

2014-07-29 07:21:10 何建峰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分享到:

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即将卸任,但连日来持续曝出“内幕”,揭露“监察委员”们的种种恶行

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即将卸任,但连日来持续曝出“内幕”,揭露“监察委员”们的种种恶行,引发不满,可能遭到其手下们的“弹劾”。(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7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监察院长”王建煊卸任前夕,接连大爆“监察院”内幕及“监察委员”恶形恶状,引发不少“监委”的强烈不满。有“监委”私下批评,王建煊此举已经违反“知情不查”规范,甚至有泄密疑虑;他们正在酝酿提案调查并“弹劾”。

据报道,王建煊即将卸任台当局“监察院长”,但他火力全开指控“监委”下乡巡查时,被招待吃饭和旅游、领当地土产、甚至帮亲戚关说升官等。这席话让“监委”们相当不满、强力反弹,就连过去属“挺王派”、获得连任提名的“监委”也包含在内。

有“监委”表示,虽然王建煊即将卸任,但他既然掌握某些“监委”被招待请客、旅游与关说等相关事证却隐匿,甚至也没有追究、也没有交付调查,就等同于吃案,是严重渎职。

该“监委”引用“监察委员自律规范”第9条,指“监委”对于因执行职务、知悉的秘密不得泄露;但王建煊既知道案情,却不调查,反而出书、白纸黑字故意对外泄露内容,已违反规定。

不少“监委”28日开会时,私下酝酿提案调查、“弹劾”王建煊。也有“监委”认为,不管有无成案,“弹劾”都是“大事”,应审慎处理。(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