馊水油检验出炉 全统香猪油竟然全符合标准
2014-09-09 07:59: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食药署”公布劣质猪油3种检体,研究检验组组长陈惠芳说明劣质猪油3种检体的不同 东南网9月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食药署”对于强冠公司所生产“全统香猪油”进行酸价、总极性物质等检验,检验结果昨日出炉,为未检出或在正常范围,因此油品品质不能仅依据检验结果,对于原料端的管控才是关键。 高雄市政府卫生局于9月5日配合检调单位抽取4件检体送至“食药署”,其中,3件检体为自胡信德工厂油水分离槽所抽取之废弃回收油,1件检体为自强冠公司油槽中所抽取之尚未精炼的原料油。 “食药署”研究检验组长陈惠芳说,虽然符合卫生标准,“但原料为法律不容的废油,显示不能只靠检验把关。”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所制造的产品,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规定即为不法产品,应予没收销毁。 |
相关阅读:
- [ 09-08]用馊水油隐匿未报 台湾知名太阳饼企业遭罚2百万
- [ 09-08]馊水油事件引发食客恐慌 夜市摊贩摆出油桶自清
- [ 09-09]85度C等多家企业声明大陆产品未用台湾地沟油
- [ 09-05]台中市政府卫生局:已查封36万罐问题油品
- [ 09-05]台军吃了多少馊水油? 军方:难以统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