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再利用台湾有一套 官方主导委托经营
2014-11-07 08:35: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1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燕子 实习生 许小梅)从11月开始,大陆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其实,在公共资源的开发再利用过程中,如何有效活化的同时,又能保持这些资源的“公共”属性,避免过度商业化,或者沦为少数人的“会所”,两岸各有经验教训。目前台湾地区在古迹保护、艺文空间营造等公共资源开发领域的成果,也是从实践中摸索出来的。 公共资源开发 台湾最擅“小题大作” 侵占公共资源开设私人会所,当然是不足取的违规行为。但与之相关的问题在于,公共资源的开发,究竟该如何做?随着时代发展与社会进步,简单的历史建筑或公共空间展示已经不能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审美或休闲需求。为了吸引人潮,台湾地区的做法是对历史古迹进行“活化”,让公共空间与当下的在地生活密切连结。 走在台湾各地,经常能邂逅许多“古迹”。以大陆的眼光看,这些“古迹”甚至有点小题大作,因为经常不过几十上百年历史。但台湾公共资源再利用的案例中,最擅长的几乎就是“小题大作”。以新北淡水这个台湾文史重镇为例,虽然这里已经有全台现存最古老建筑之一的红毛城,但对被市民称为“臭油栈”的壳牌仓库,也经由专业文化团体的运作,转型成为集古迹展示、艺文表演等功能于一体的“壳牌故事馆”。让一座废弃无用的旧仓库,活化成为淡水的人文创意新景点。后来,这里与淡水其他数十处古迹进行串联,成为淡水古迹博物馆,蕴含典藏、研究及休闲等多元价值。 官方主导委托经营 “活化”有模式可循 说到公共资源活化再利用的模式,台湾经过多年摸索,已经有了一套相对稳妥的做法。而走在这套做法之前的,则是制度设计。对于不少湮没于历史的古迹或历史空间,台湾各县市政府在其被登记为“有形文化财产”之后,就编列预算进行修缮。修复完成之后,再委托给社会团体进行经营。“台北故事馆”就是政府牵头、民间跟上的成功案例。位于台北圆山的台北故事馆原名“圆山别庄”,是一栋充满童话色彩的都铎式建筑。这所建筑最早为茶商所建,后来家族没落,日据时期的“台湾总督府”将其充公。几经辗转之后,圆山别庄成为台北市古迹,由一位律师认养赞助,成立“台北故事馆”,推广台北生活文化,成为最受情侣欢迎的婚纱拍摄地点之一。 |
相关阅读:
- [ 09-25]评论:老龄化社会与稀缺的城市公共空间
- [ 09-18]给女性一个免于恐惧的公共空间
- [ 09-16]城市公共空间亟需交往“新秩序”
- [ 09-05]针对女青年网络交友失联事件,专家建议:
加强公共空间安全建设,有效保障女性自由出行 - [ 08-25]批斗文风已在公共空间过时
- [ 08-20]批斗文风已在公共空间过时了
- [ 07-16]解析徐州万人健步走:公共空间不足考验地方政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