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经济部长”邓振中3日表示,大陆电子商务龙头阿里巴巴来台投资涉嫌违规,“经济部”给予6个月时间改善,可以转让股份或重新申请。 台“经济部商业司”认定阿里巴巴涉嫌隐瞒陆资身份,利用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进入台湾市场,裁罚阿里巴巴新台币12万元,6个月内补件。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3日在“立法院”质询邓振中,基于什么理由开罚阿里巴巴。 邓振中答询表示,阿里巴巴来台湾申请成立分公司时,说是新加坡公司,但后来发现阿里巴巴去年在美国上市是陆资,阿里巴巴集团执行主席马云是陆资,阿里巴巴是一个大陆公司。 杨琼璎进一步询问,认定陆资是以负责人持股比例,还是市场消费方向。 邓振中答询表示,“经济部”有一定认定办法,并不是以市场认定,而是看持股比率或有没有取得控制权。以这个案子来看,马云和他的3名合伙人加起来,足以控制新加坡阿里巴巴公司。 他表示,台当局欢迎陆资到台湾投资,但要依照法令。阿里巴巴已经和台“经济部”接洽,处理方式包括转让股份,也可以重新申请,“经济部”给予6个月时间改善。 |
相关阅读:
- [ 03-04]遭曝2008年隐匿陆资背景入台 阿里巴巴被要求撤离台湾
- [ 12-16]萧万长:马云乐让阿里巴巴售台湾产品 拒绝仿冒品
- [ 12-16]马云想写《阿里巴巴1001个错误》
- [ 11-18]阿里巴巴增高雄据点 在台员工将近百人
- [ 11-18]阿里巴巴:台湾电子商务观念落后大陆3到5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