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举行小组会议,讨论“两高”工作报告,台盟界别委员王松在发言时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一年来,检察机关加强与港澳台执法司法机关交流合作,联手打击跨境犯罪,认真办理涉港、涉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保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这其中提到我们台湾同胞,让我很感动。” 王松分享了一个自己在辽宁沈阳工作时遇到的案例,“有个台湾学生寻求大陆的法律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居然在法院胜诉了。这个学生告的是省政府的一个部门,过去我们常讲民告官挺难的,更何况他一个在大陆的台湾人,我想这相对来说可能就更难一些,何况他又是个学生,也是弱势群体。他的胜诉在他那个台湾学生的群体里立刻就引起了极大反响。通过这个例子,就能让很多人认定法律是公平的,台湾讲法律、大陆也是讲法律的。” 2009年6月25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实施,标志着海峡两岸司法互助工作正式迈入制度化、规范化阶段。台籍委员骆沙鸣和陈骏聪都有感于近年来两岸司法合作和司法互助力度的加强,但是均反映还存在一些问题。骆沙鸣说,今后随着港澳以及两岸的案件增多,特别是在一些台商投资区,像泉州台商投资区至今还没有法院。陈骏聪也表示,在一些地方,同样的案件,对待当地人和台湾人就有所区别,有台商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今日上午,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依法妥善审理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切实维护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妥善处理首例台湾居民的大陆遗属通过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取得补偿金案,拓展两岸司法合作范围。办理涉港澳台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司法协助案件1.3万件。(记者 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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