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禁食令”宣传海报,请乘客入闸后“忍忍口”。 港、台:明订法例,不能吃也不能喝 根据《香港铁路附例》,乘客不得在已付车费区域内进食或企图进食任何食物、饮用或企图饮用任何饮品(不论是酒精类或非酒精类饮品),违者罚款2000港元(约合人民币1602元)。 可以说,乘客只要刷卡入了闸,就不能吃喝了。 台湾则有《大众捷运法》,于大众捷运系统(编注:即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饮食区内饮食者,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罚款(约合人民币294元至1472元)。 台北捷运又进一步对此法条作出解释,指出“禁止饮食区”范围系以各车站闸门前的黄色标线为界,黄色标线以内为禁止饮食区,旅客进入本区内一律禁止饮食;黄色标线区以外,旅客则可自由饮食,但不得任意抛弃垃圾。 台北捷运表示,取缔人员及捷运警察会在捷运车站及列车上,加强稽查取缔违规饮食行为。
台湾中天新闻曾报道,有两位阿嬷带着孙子孙女,搭捷运要到动物园玩,沿途转车花了一个小时,天气炎热,但站内不能喝水,阿嬷说,真的是小的虚脱、老的差点中暑。图为中天新闻画面 争议: 低血糖要补体力咋办?道德问题要动用法律吗? 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也不是没有争议。 反对“禁食令”者认为,地铁饮食,有时是“刚性需求”,如低血糖者补充体力、婴儿肚饿吃奶、上班族利用通勤时间吃早饭、学生放学路上垫垫饥等。 香港《大公报》去年5月报道,两名刚放学的学生在车厢内吃面包及喝饮料,其中一名学生承认,自己是由于肚子太饿,才明知港铁车厢禁止进食仍偷吃面包。 报道说,不少乘客反映,早上繁忙时间常见有人在港铁车厢内进食,日常乘搭“调景岭线”的林同学表示,几乎每天早上都见到有人在车厢内吃面包或喝咖啡,她理解可能是由于赶上班或上学,他们只能在途中吃早餐。 香港知名传媒人梁文道也曾发文说,见过不少人在车厢里公然饮食,往往是一些膝上放着公文包的白领,“他们姿态佝偻,十分疲惫,匆匆忙忙啃食一块用塑胶袋袋好的面包。如果是早上,我能想象他根本来不及吃早餐,急着出门以免误了上班的时间;如果是傍晚,我能感到他耗尽了精力,在叹一口气的间缝里疗养肠胃。” 台湾媒体也有报道,一名70多岁的阿伯在艳阳下从台湾新北市永和顶溪站搭捷运到淡水站,因口渴想喝水,但不敢喝,忍到走出淡水站才喝,大叹:“快渴死了。” 台湾“立法委员”李昆泽说,台北捷运路线愈来愈长,行程常需1小时左右,若老人、小孩口渴,病人想吃药都不能喝水,真的很折磨人。 另一边,支持“禁食令”的理由一般为卫生、安全及影响他人。 如武汉、郑州、南京等实行地铁禁食令的城市,都将“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作为理由。 台北捷运也指出,若开放旅客于车站内或列车上饮水,一旦不慎打翻、泼洒,又未能及时通知站务人员处理,恐造成其他旅客滑倒受伤。 不少北京地铁乘客抱怨,常有人在早高峰吃韭菜盒子、肉包子、鸡蛋灌饼、煎饼、茶叶蛋等气味强烈的食物,吃的人吃着香了,可在拥挤封闭的车厢内,对其他乘客来说,就成了恼人的怪味。 一些媒体则关注起法律和道德的问题。《羊城晚报》2014年5月刊登署名毛建国的评论说,在地铁上吃食物,属于文明范畴,更应该通过道德力量来调节。 光明网也表达类似观点,称如果不影响其他人,市民不能在公共场所饮食么?文章说,除了广受吐槽的“韭菜饼”、“肉包子”等,很多在地铁上吃饭的上班族都谈不上影响地铁安全、影响其他乘客,在法律上,他们的个人权利应该和公共秩序获得同样的保护。 日本地铁不禁食也干净重点在素质 日本的铁路(包含新干线、地铁等)与它的城市环境一样,以整洁著称,但并不禁止饮食。 日本观光局网站刊文,专门回答“乘坐列车时,应如何解决民生需求之饮食”问题,表示可将食品携入车内,但也提醒,气味强烈的食品会给周围乘客带来影响,因需特别留意,此外,当近距离乘车时,基于礼貌应尽量避免于车内进食。 台湾《中国时报》今年6月报道,铁道迷李先生回忆他首次搭日本地铁,带着三明治上车,车厢明亮与清洁度类似台北捷运,他以为车厢内禁止饮食,不敢打开三明治,直到朋友告知,才晓得可以吃东西,感叹该国国民素养。 梁文道撰文说,港铁不建厕所,不准饮食,说穿了,这不是卫生考虑,而是节省管理和清洁的成本,以斩草除根方式把整个铁路系统净化成一个不能吃喝拉撤的纯粹交通空间。 一位网友就该文留言说,自己从小到大坐港铁都有偶尔吃小吃的习惯,重点是自己要有意识不要骚扰到别人。 和让不让座一样,地铁饮食是道德问题,不宜用法律强制,日本的例子表明,即便无法律与规范,日本地铁车厢环境也能媲美港台地铁,关键在于乘车人的“自觉”:自觉个人行为不应妨碍他人。唯有自觉,才懂不应吃气味浓烈的肉包子、才懂吃完东西不乱扔垃圾、也不会把尖利的糖葫芦签子拿进车厢。(完) |
相关阅读:
- [ 07-14]地铁禁食令 还得有人情味
- [ 07-11]南京地铁“禁食”9天开出35张罚单 处罚难界定
- [ 07-11]南京地铁“禁食”9天查处155起开出35张罚单(图)
- [ 05-28]北京地铁禁食
- [ 05-28]地铁禁食并非公序良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