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台湾社会 > 正文

台湾跨境卖淫案 警方再传2名女子到案说明(图)

2015-10-29 17:13: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台湾跨境卖淫案警方再传2名女子到案说明(图)

一名遭约谈的女子身穿帽T、头戴墨镜口罩,在调查官保护下坐车进入调查处制作笔录。(图自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新网10月29日电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警方侦办跨境卖淫集团案,今日上午传唤一名疑遭中介赴美卖淫陪酒的女子,下午另传2名女子到案说明。2名女子分别以斑马纹、水蓝披风包头,在办案人员护送下直接坐车进入台北市调查处。

办案人员日前已传讯多名女子说明,昨再约谈5名集团女子,厘清赴美陪酒伴游性交易是否出于自愿,据传其中一名即是曾代言电玩的小模;此外,项目小组昨另传一名身材姣好的女艺人到案,但她并未现身。

据警方掌握,至少5名女子指称被诱骗至美国伴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与富商性交易,但已到案的小模全盘否认跨海伴游,遑论性交易。

据传,一名身材姣好的女艺人原订昨日到案说明但未现身,但警方不愿证实今日到案女子是否为该名女艺人。一名遭约谈的女子身穿帽T、头戴墨镜口罩,容貌几无法辨识,上午10时30分许在调查官保护下,直接坐车进入调查处制作笔录。

办案人员为防女子曝光,昨日由调查官与警方连手护送女证人离开市调处,今日也罕见地派出女调查官亲自接送女证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