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施明德刊文指马英九“政治肥猫” 马办:非事实

2015-12-14 16:46: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施明德刊文指马英九“政治肥猫”马办:非事实

  马英九资料图 图自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中国时报》10日时论广场刊载施明德先生一文,提及马英九获得选举补贴款,“成为因参选致富的政治大肥猫”,对此,马英九办公室表示,完全不是事实。

马英九办公室公共事务室主任吴秋美表示,马英九两次参加选举的补贴款共计4亿3650万4590元(新台币,下同),根据“选举罢免法”规定“政党推荐之候选人其补贴费用,应由该推荐之政党领取”,因此这两笔钱都是在“中选会”依法来文后由中国国民党制作收据领取,并列入国民党当年度向“内政部”申报的财产决算书中,并非由马英九个人领取。

至于马英九两任市长选举的补贴款共计4768万5310元,依规定,于掣据领取后立即在1999年将所得全数用于成立“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与“敦安社会福利基金会”等二公益团体,并在2003年分别再捐出竞选连任所获得的补贴款于该两团体,并无任何款项落入马英九个人账户中。

吴秋美表示,马英九个人从未获取任何选举补贴款项,则何来“肥猫”之说?该文未先查证相关法规与经费流向,即轻率妄称马英九为“政治肥猫”,不仅违反事实,且有失公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