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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准“驻新加坡代表”酒驾获缓起诉 未遭撤换引争议

2016-08-09 14:43:16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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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8月9日电 综合台媒报道,新任“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2日深夜酒后驾车被法办,台北地检署考量江春男自白犯行、显有悔意且未造成他人死伤,昨依“公共危险罪”处分缓起诉1年,并命江于缓起诉处分确定后3月内向公库支付6万元(新台币,下同)。全案尚待检察官依职权送“高检署”再议,待驳回再议后才能确定。

江春男除将吊扣驾照1年,还须接受4小时道安讲习。台北市交通裁决所会在江到案后,视监理所开课情况开讲习单给他,台北市区监理所长袁国治表示,2度通知民众上课未到,将依规定开罚1800元,持续不到将吊销驾照。

不会遭到撤换

蔡英文办公室昨天表示,“外交部”已经说明在司法程序完成前不会赴任,江后续还有司法文书的收发,赴星还需要一段时间。据了解,虽然要求撤换声浪大,但蔡办已经定调江并未酿祸,不会遭到撤换。

江春男2日上午参加宣誓典礼,晚间与友人在国宾饭店聚餐喝红酒,晚间驾车行经北市滨江街遭警拦查,同日10时42分接受酒测,测得吐气中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7毫克。警方在3小时内将江移送北检,引发特权争议。

北检昨特别强调,江经警移送复讯,检察官认为江符合缓起诉要件,因此先行撰拟结案书类,再于送阅后分案公告,收案至结案历经6日,与北检向来侦办此类“速侦”案件需3至5日相比,相差无几,没有任何特权待遇。

检方表示,江坦承犯行,考量他显有悔意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伤,历此教训当知戒慎,若缓为刑事追诉无碍回护公共利益,因此予以缓起诉1年。

引发争议

尽管江获缓起诉,外界要求撤换的声音仍大,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蔡正元并嘲讽,新加坡《海峡时报》已大幅报导此一酒驾事件,台湾人难得可以上该报,可谓“争光”。

连日来发动要求撤换江春男的台湾酒驾防制社会关怀协会,昨再重申立场,对蔡英文执意派江春男出任表示不满,坚持酒驾零容忍的立场。

前“立委”邱毅在脸书指出,江春男酒驾事件不只台湾人骂声一片,新加坡人民也大反弹,表示不欢迎江春男赴任,可是绿营人士却拼命护航,施明德称“台湾需要江春男,他是最好人选”,林浊水则说此事是“小事一桩”。他批评绿营的双重标准,直言如果马英九当台湾地区领导人时,金溥聪酒醉驾车,绿营要狠骂狂批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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