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对“7·19”火烧车事件调查结果作出回应
2016-09-12 08:11:5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10日下午,台湾有关方面公布了“7·19”火烧游览车事件的调查结果。国台办发言人表示,我们对这起蓄意制造的恶性刑事案件表示强烈谴责,对这种丧尽天良、泯灭人性的行为表示强烈愤慨。 国台办发言人指出,“7·19”事件发生以来,我们已多次表明对此起事件处理的态度,要求台湾有关方面彻查事故原因和责任,给罹难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这起恶性事件以及岛内出现的一些伤害两岸同胞感情的言行,对大陆游客赴台旅游造成了严重影响。 国台办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大陆有关方面将继续敦促台方处理好理赔等后续事宜,并将全力协助家属处理相关事务。 |
相关阅读:
- [ 09-10]台湾"7.19"火烧车事件调查结果:司机纵火自杀并拒开前后门|国台办:强烈谴责
- [ 09-10]国台办回应“7.19”火烧车事件调查结果:强烈谴责
- [ 09-09]国台办、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台资企业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经贸争议的通知》
- [ 08-18]国台办增设一批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
- [ 08-12]国台办发言人就沪台举办“双城论坛”答记者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