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台海> 台湾时政 > 正文

台“矫正署”官员涉性骚扰 法务部门等机关遭纠正

2016-11-09 17:06:23 卢佳静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中国台湾网11月9日讯 据台媒报道,台当局“矫正署”简任视察、宜兰监狱前副典狱长林祺源去年以“按摩”为由,涉嫌对女性侵害、性骚扰,上月遭“监察院”弹劾;“监院”今通过纠正宜兰监狱、“法务部”及“矫正署”一案。主查此案“监委”高凤仙痛批,“矫正署”去年11月接获林祺源涉嫌性骚扰案件后,照理来说第一时间就应该将林调离现职,但是“法务部”、“矫正署”卸责,直到此案被“监察院”约询后才在今年7月22日将林调离,有重大违失。

报道指出,林祺源称自学慧命功,可以治疗养生,常对人进行推拿拍打、疏通经脉,去年7月涉嫌对A女性多次骚扰、性侵害。在“监委”高凤仙、章仁香立案调查此案后,又发现另2名被骚扰女性,上月20日经“监察院”审查会通过弹劾,今天(9日)再经“监察院司法狱政委员会”通过纠正案。

据报道,主查此案“监委”高凤仙说,“矫正署”于去年11月18日陈报“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办公室,却未将林祺源调离现职,反协助A女调职,之后宜兰监狱前典狱长方恬文在去年12月及今年4月之林祺源志愿调查及考核表中加注建议“调动于公于私均益”,但是“法务部”、“矫正署”仍陆续卸责,未将林祺源调职。

此外,高凤仙说,宜兰监狱对于林祺源性骚扰A女案件,未于法定期限组成项目小组调查,调查报告未依法由调查委员撰写,且林祺源未依规定于考绩委员会开会时回避,核有违失;此外“矫正署”于2011年1月1日成立后,竟未依法成立性骚扰申调小组,迟至本案发生后,始于去年12月间成立申调小组,实有违失。(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