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台海> 驻台记者报道 > 正文

重罚!台“登陆”管制再升级 退役将领最高可罚500万

2017-07-07 16:43:27 刘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重罚!台“登陆”管制再升级

马英九吴敦义等受限15年,退役将领最高可罚500万

台湾退役将领参观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网络图)

东南网7月7日讯(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刘强)台湾行政机构会议6日通过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进一步强化对退离职高阶公务员、将领的“登陆”管制,受管制人员接近1000人。其中,政务副首长、退役中将以上人员赴大陆的管制期限大幅延长为15年,退役将领违反管制的最重将被罚500万元(新台币,下同)。

3年管制期竟变最低门槛

据了解,岛内现行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政务官、“直辖市长”以及防务、外事、科技、情治、大陆事务或其他经核定与涉及安全、机密业务的人员,离职3年内,若赴大陆需向原机关提申请。

而此次陆委会提出并获通过的修正草案,针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第9条之3、第91条都做出修改。上述退离职人员的“登陆”管制年限,从原本的“原则3年,得增减之”,改为“至少3年,且只能增、不能减”。另外,台当局还增订许可管制期届满后之申报制度,对于相关涉密程度较高人员,在管制年限届满后,要求其“登陆”前仍必须申报,部分必要人员甚至被要求“终身申报”。

台当局从去年开始炒作所谓的退役将领“登陆”争议事件,绿营民代先后提出12个针对性的“修法”版本,6日通过的这一修正草案,比之前行政立法机构的“协调版本”还要严苛。退役中将、国民党前民代帅化民昨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进党当局故意把“交流”与“泄密”画等号,将“登陆”行为污名化,有其特殊的政治目的,但实在太可笑。

马英九81岁前不可能“登陆”

根据这项修正案,未来接受“登陆严管”的高阶退离职人员包括3类,分别为曾任防务、外事、大陆事务或与安全相关机关之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中将以上人员,以及情报机关首长,上述人员“登陆”参加政治活动的管制年限长达15年,马英九、陈水扁、吴敦义等卸任领导人都在此列。以66岁卸任的马英九为例,在81岁之前都没有可能赴大陆参加“具政治性活动”。

此外,马、吴等卸任领导人,除了受上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更严格管制外,赴大陆还另外受到所谓的“机密保护法”规范,一旦被认定涉及泄密还面临更严峻的刑责。

“分级重罚”上千人受影响

此次修正案,还对违反上述管制者,根据退离职前的职务等级或重要性“分级处罚”。其中,对退离职未满15年的上将、情报机关首长或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处罚为停发5年的退休金,罚金最低50万元,最高500万元;对退离职未满15年的中将,处罚为停发5年的退休金,罚金最低20万元,最高100万元。被认为违规情节严重者,将被剥夺全部退休金。

台湾陆委会主委张小月表示,根据陆委会统计,上述受管制人员在1000人左右。张小月还特别表示,上述受限人员赴陆参与政治性活动,如该活动或庆典是由大陆领导人主持,原则上也不得参加。台湾前退役中将吴斯怀受访表示,当局如果制定出“一体适用”的规范,大家当然都会遵守,但这种被称为“退将条款”的所谓修正条例,并没有合理的政治逻辑,不过显示了蔡当局格局太小、气度不够。

网友:还是民进党套路深

台湾行政机构会议6日通过陆委会提报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指标人员“登陆”参加政治活动的管制年限长达15年,包括马英九、陈水扁等历任台湾地区前领导人、吴敦义等副领导人及退将等都受到管制。对此,台网友感叹,还是民进党套路深!

@UOYANG:不声不响,还是民进党的套路深。

@敬水德越:蔡英文和民进党已经恢复了“戒严”,戳破了他们口头上所标榜的所谓自由民主的极端虚伪。

@钝斧无锋001:民进党执政者的格局还没大陆一个村小组组长的格局大!

@glk:赴日是否也等同办理?

@蓝妹妹:台湾回到闭关自守的年代,越封闭就越衰败也越“亲中”!看大陆工作征才爆热可知,“大陆比较先进”的观念已在人心中萌芽。

@孔乙己传奇:可怜的老将军们,退休回家乡看看都这样,都是中国人嘛。

@entropie:估计是从安全考虑,掌握过多军事秘密?

@哇呀嘿CC:“弯弯”连这点政治自信都木有么?

@彩色潜水艇:先查查绿营多少政务官现职的、去职的,都在偷偷往大陆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