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出台《关于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训补贴办法》。今后,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之间、在台湾地区高校就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榕实习实训时间为一个月(含)以上的台湾大学生,可以获得相应补贴。 根据《办法》,对来榕实训的台湾高校学生,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本科)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6个月;给予每人1000元往返交通费补贴和不超过25元/人/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在实习实训开始前一个月,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实习计划,经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备案预核准,报市人社局、台办、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政府支持台湾高校学生来榕实习实训补贴项目。 据悉,实习生活补助金额按实际实习时长计算,足月部分按月补贴标准发放,不足月部分月实际补贴金额=日均补贴标准×月实际实习天数,日均补贴标准=月补贴金额/21天。实习结束后15天内,用人单位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交实习补助款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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