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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台胞9月1日起可在1217个公安机关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2018-08-29 06:49:50 张宁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中国台湾网8月28日福州讯记者从福建省27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加方便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福建省本着“就近、便利”原则,为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届时,福建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包括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和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居住在福建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福建省台办供图)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在发布会上表示,9月1日恰逢星期六,福建省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即将开放申领的居住证采用了居民身份证技术制作标准,使用18位数身份证号码,在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可被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识读,持证的在闽台胞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实现了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目前, 大陆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等领域都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识读机具,台胞持用台湾居民居住证后,可以通过居民身份证阅读机进行核验,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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