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居住证台胞证并行不悖 台胞权利不受地域影响
2018-09-12 14:58:13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分享到:
|
中国台湾网9月12日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中,中评社记者围绕大陆日前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一事接连发问:请问居住证推出后,台胞证功能是否会被弱化?居住证期限为五年,若五年内台胞返台或到大陆其他省市工作生活,还要重新办证吗?另外,会出现居住证跨省无法同等享受公积金及购房等政策的情况吗? 新闻发言人安峰山回应指出,在这里我要澄清一点,台湾居民居住证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证件,而台胞证是台湾同胞往来大陆的证件。居住证与台胞证是并行不悖的两个证件,居住证并不取代台胞证。居住证正式启用后,不会影响台胞证原有的功能,也不会影响台胞此前凭台胞证所享有的权益。 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台胞返台后回大陆居住地或迁居,其证件仍然有效。居住证上承载的由国家提供的各项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大陆各省市都可享受,不会因地域问题受影响,由居住地提供的各项权利、公共服务和便利在居住地外则需按各地规定处理。(中国台湾网王思羽)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