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24日,省台港澳办等有关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日前出台的《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的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进行介绍。 据悉,《实施意见》出台后,全省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抓紧推进《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把省委的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已率先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措施或细则。《实施意见》中的一些措施已经初步得到落实。比如,目前已有25个台资项目列入我省重大项目工作专班项目库,将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 金门、马祖“小四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建立了工作机制,成立了相关工作组,形成了初步方案,对各项互联互通均明确了近中远期实施方案,并将进一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在通水方面,泉州、晋江市政府已成立向金门供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福建向金门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并开展金门供水水源整治。马祖通水涉及的连江县官岭至黄岐输水管道工程已开展设计工作。在通电方面,已明确采用柔性直流输电系统,相关方案已经国家电网公司论证。涉及福建侧的输配电配套工程正开展前期工作,争取部分工程年内核准开工。在通气方面,已初步确定通气方式,目前正在开展商务合作协商。在通桥方面,正加快厦金大桥和福州连江至马祖通桥的可行性研究,同时做好与省内高速、铁路等接线工作。 目前,正值幼儿园、小学招生阶段。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可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区域内学位供给等情况,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公办幼儿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居住地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同时,从今年开始,在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证考试每年分为春秋两季,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内容和要求等与大陆申请人相同。取得大陆教师资格的台湾教师可应聘到我省相应学校任教。我省各地将安排周转编制用于引进台湾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采取直接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纳入编内管理,与我省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从2019年秋季开始,对省内高校新招收的台湾学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由省财政一次性发放入学助学金。另外,在校非延长学制的其他台湾学生按相同标准补发一次性助学金。具体助学金发放台湾学生名单,以11月底学信网在籍台湾学生数据为准。 此外,在现行高校录取台生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将试行更灵活地对台招生录取方式,支持闽台高校、职业院校开展“2+2”和“1+2”“2+1”等合作模式,实行双录取双授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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